卅八歲的黃男因投資失敗,虧損了六百多萬,欠下一百多萬的債務,再加上長期失業,心情鬱悶。他受到日本漫畫《銃夢》影響,竟萌生以殺人來宣洩自身痛苦。
九十八年間,黃買了番刀、鐵鎚,然後到網咖上網,從網路出租房屋廣告,尋找加害對象。同年三月九日,他打電話給簡男,佯稱欲承租簡位於北市德行東路的房屋,並相約在租屋處看屋。
簡依約前往,沒想到黃竟趁其不備,拿出鐵槌猛擊他的後腦,再以番刀揮砍。簡男因肝臟穿刺傷、腹血、顱骨骨折,中樞神經休克當場死亡。
黃砍殺時用力過猛,傷及自己的左手食指,他先在現場清洗血跡,再前往新光醫院縫合傷口。治療完成後,他再打電話向簡妻佯稱,欲簽訂租屋契約,騙得住址後,前往砍殺簡妻及其兒子致重傷。
黃因二度行兇,剛縫合的傷口又裂開,於是返回醫院就醫,被警方發現,迫於情勢坦承殺人。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黃雖符合自首要件,但他隨機行凶殺人,手段凶殘,泯滅人性,十六日判他死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