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8/162.公司名稱:崇越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業經會計師查核及核閱竣事。單一報表及合併報表稅後EPS皆為2.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