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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啟:公告本公司減資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其減資對公司財務報告之影響及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16 00:00
第二條 第36款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1/07/24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1/08/14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一、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本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78,317,660元,計發行普通股股份117,831,766股(含私募普通股56,000,000股),經101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減少資本新台幣242,615,600元,銷除已發行股24,261,560股,(含私募普通股11,530,400股),減資比率為20.59%,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01年7月26日為減資基準日;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35,702,060元,計發行普通股股份93,570,206股(含私募44,469,600股)。二、減資後對每股淨值之影響:以101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資料計算,減資前每股淨值為8.32元,減資後每股淨值為10.48元。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董事會決議日期:101年7月25日減資基準日:101年7月26日一、本公司業經101年股東會決議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24日金管證發字 第1010031785號函核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為辦理減資股票換發作業,擬具股 票減資全面換發作業辦法,並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 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計畫書。二、本次全面換發股票之總股數、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一)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117,831,766股(含私募普通股56,0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1,178,317,660元。(二)本次減少資本242,615,600元,銷除股份24,261,560股(含私募普通股 11,530,400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三)本次減資後股份總數為93,570,206股(含私募44,469,60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935,702,060元,減資後申請上市股數為49,100,606股 (不含私募44,469,600股)。本次減資依「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各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換發794.1股(即每仟股銷除205.9股),減資比率 為20.59%,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 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放棄歸併或歸併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票面額以現金支 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依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認購。採帳簿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抵充股票無實體發行帳簿劃撥之費 用,不再另行發放。三、本次換發之新票,擬依公司法第一六二條之二規定,採無實體發行作業,免印 製股票,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四、股票換發處所:名 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 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電 話:(02)2562-1658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一) 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1年9月25日(二) 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日期:101年9月26日至101年10月5日(三)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1年9月27日(四) 舊股票停止過戶日期:101年9月28日至101年10月5日(五) 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101年10月2日(六) 訂自民國101年10月8日起全面換發為減資後新股票,並於同日上市買賣。(七) 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01年10月8日(八) 自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六、換領新股票手續:(一)本次換發之減資新股將全面採用無實體發行,並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並同日上市買賣,股東請至往來券商補登存 摺即可,毋需辦理換發手續;惟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 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換發作業。(二)尚未辦理實體股票轉換無實體者,請依下列辦理:1.持有已辦妥過戶之現股股票者,請於101年9月27日(含)前持股票、集保帳戶存摺 、股東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辦事處辦理,郵寄辦理者請加附蓋妥原留印鑑之 『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673』及『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辦理。2.未於股票停止過戶日前辦妥股票過戶者,須俟減資新股發放日(101年10月8日) 後持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股票領回清單或繼承或贈與交易稅單、身分證正反 面影本、集保帳戶存摺及股東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辦事處辦理,郵寄辦理者請 另附蓋妥原留印鑑之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673』二份(出讓人及受讓人 各填一份)及『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辦理。七、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計畫內容作業事項,俟經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於舊股票 停止過戶開始日前至少十二個營業日將相關書件函送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並於其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告,另於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 各股東。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此次辦理減資變更登記業經經濟部101年08月14日經授商字第10101165750 號函核准在案。(2)上述計畫書報請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內容若因法令或 客觀環境而需變更,本公司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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