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1/08/162.公司名稱:旭東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1年7月開立發票金額6.因應措施:更正公開資訊觀測站中開立發票金額資訊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1年7月開立發票金額資訊,原本月開立發票總金額(仟元):117029,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仟元):552820更正為原本月開立發票總金額(仟元):112602,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仟元):548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