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8/162.公司名稱: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會議決議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本公司民國一百零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2)通過本公司民國一百零一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3)通過經理人員工分紅發放計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