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7/312.公司名稱:聯福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證櫃監字第0970201514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截至101年07月本公司及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如下:聯福生股份有限公司(1)負債比率:37.69% (2)流動比率:207.67% (3)速動比率:98.79%聯瞻(香港) ACT-HK(1)負債比率:0.31% (2)流動比率:23028.91% (3)速動比率:21884.54%聯瞻(深圳)有限公司(1)負債比率:3862.48%(2)流動比率:2.53% (3)速動比率:2.3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