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雲林、彰化、屏東
其中,屏東縣出產的菜豆,被驗出零點一六PPM的劇毒性農藥「加保扶」,依衛生署食品衛生管理法,加保扶為「不得檢出」的農藥,依法予以銷毀。
另外兩件超出農藥安全容許量的蔬果分別為雲林縣的蒜苗,驗出殺菌劑「腐絕」,容許限量為零點一PPM,檢出殘留量為零點五四PPM;彰化縣的甜豆則被驗出「亞滅培」殺蟲劑,容許量為零點一PPM,驗出為零點一七PPM,三項依法予以銷毀。
送生產轄區衛生局開罰
衛生局長徐祥明說,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如蔬果被驗出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可處以最高六百萬元罰款,已將違規的農產品送生產轄區的縣市政府衛生局開罰。
徐祥明說,目前從外縣市乃至花蓮自產蔬果,要進入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拍賣前,都需逐批以快篩試紙檢驗,以今年五月至七月份,經快篩檢驗的蔬果共有九千多件,其中,被快篩檢驗不合格者驗出一百多件,由於試紙所能檢查的項目主要是常見的幾種農藥,因此,會從快篩不合格批號產品中再進行抽驗,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列入規範的兩百一十五種農藥項目逐一檢驗,而一旦驗出違法,除處分生產者外(食管法),包括零售、量販等經銷業者都會依照消費者保護法進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