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指出,今年八十三歲的士紙董事長陳朝傳,從八十八年便指示相關人,在士紙旁的空地,以鐵皮屋搭蓋設立「三角地公司」,並找借牌假會計師王幸雄作帳,收購廢紙再以高於市價回賣給士紙,從中賺取價差。
資源回收業者如要賣廢紙給士紙,都須透過三角地公司,以回收業者一公斤五元的廢紙為例,三角地公司便以平均多一至二成價錢,五點五元賣給士紙,十二年來,扣掉給王男的佣金,共產生三億七千多萬元的價差,現金全進了陳朝傳和其女兒陳音如口袋。
檢察官表示,負責作帳的王男找了許多人頭,以三角地公司地址,陸續成立聯莉實業公司、上雅紙業公司等八家公司,但一間公司二、三年便倒閉,以此躲避課稅,使士紙逃漏稅八億多元。
陳朝傳向檢方表示,他沒有過問三角地公司的事務,不知道該公司盈餘如何使用。陳音如、陳美如則表示一切依法,採購經理陳淑美向檢方表示,自己是接前手業務,透過第二手公司買廢紙,是為控制紙的品質和避免假發票等等。
但檢方依其他被告和證人說詞、每月帳冊、廢止收購價格表等等證據,發現三角地公司根本沒有幫士紙篩選廢紙品質,也不會幫忙過濾假發票,廢紙交易實際上只存在於士紙與廢紙回收商之間,三角地公司並未參與,因此將陳等十四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