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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走路工報導不實 媒團赴NCC檢舉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8.15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8.15 林靖堂/台北報導

旺中媒體報導黃國昌「走路工事件」後續效應延燒,民間媒改團體與傳播學者所共同發起的「檢舉中天電視台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連署活動,截至目前為止已超過2000人連署,今(15)日中午,包括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林麗雲、台大新研所教授張錦華與台灣記協會長陳曉宜等人,親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遞送連署檢舉函,要求NCC應依法調查懲處。

檢舉信的連署發起人,包括日前退出中天倫理委員會的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胡元輝、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台大新聞所教授洪貞玲、張錦華、林麗雲、台大經濟系鄭秀玲、國發所劉靜怡,以及記協會長陳曉宜等多位學者與民間團體。值得注意的是,8/1才剛卸任的前NCC委員鍾起惠,也在連署名單內。

媒改社召集人林麗雲表示,7月26日至29日中天新聞台在處理「黃國昌發走路工」系列新聞內容,以惡意扭曲事實的報導方式,污名化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發走路工並且逃避責任。

林麗雲說,這樣的新聞處理方式,企圖誤導社會大眾認知,不僅損害閱聽人權益,也踐踏新聞專業。她認為,此種將媒體公器私用,打擊異己的方式,已威脅言論自由表達,不僅不可取,亦有違法之疑。

民間團體指出,中天電視台不僅違反其倫理委員會有關涉己事務的處理原則,近日更有半數以上的外部倫理委員辭職,顯示中天新聞台已沒有自律的能力,更已違反中天對NCC作出的營運計劃承諾。

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表示,希望NCC能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條:「保障公眾視聽權益」,第17條「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以及第9條和29條等有關營運計劃之規範,調查並懲處中天新聞台。

除此之外,人在美國的當事人黃國昌今天也委託學者代為提出檢舉,要求NCC應命令中天電視就「報導不實」的新聞內容,依《衛廣法》於「同等時段」、「同等篇幅」進行更正,並公開道歉;同時要求NCC依法對中天電視開罰,處以停播或吊銷電視執照的處分。

NCC隨後針對昨日邀請中天新聞台人員到會說明,以及今日學者遞檢舉函一事作出回應。

NCC傳播營管處長黃金益首先強調,昨日NCC邀請中天新聞台總經理馬詠睿等人到會說明,僅是NCC繼去年12月對中天新聞台與中天綜合台進行評鑑後續的行政檢查,不是針對最近一連串的反旺中事件,以及學者的連署檢舉所作的回應。黃金益說,這些行政檢查包括倫理委員會的運作與涉己事務的原則等。

他表示,馬詠睿昨日除證實倫理委員會外部委員辭職的消息外,也指出目前已另覓2位新任委員。黃金益指出,經過昨日說明後,NCC要求中天新聞台必須在週五(17日)前,將處理涉己事務的自律規範以及相關先前承諾的營運計畫改正資料,送交NCC了解。

對於學者的檢舉連署,黃金益則回應指出,NCC對利害關係者的陳情有一套行政流程與機制,陳情有理還是會適當發動相關的行政程序與作為。他說,《衛廣法》中有明定,被報導者有要求媒體對報導的更正答辯權,若當事人認為有名譽受損時,就必須要當事者先發動更正權。

黃金益強調,「事件真偽」並非NCC的職權與調查範圍,若當事人黃國昌認為有名譽受損,應主動先向中天發動更正權,NCC才有權進行後續的行政措施。

至於學者今日的檢舉連署,黃金益指出,要看實質的陳情與檢舉內容而定,再依法進行事先的分析與相關審理,並循廣告與節目內容諮詢委員會處理。 

影片為學者赴NCC遞交檢舉連署函內容。[完整的影音請至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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