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封刊登在人民日報網站的公開信,呼籲對所謂「透過勞動再教育」的審聽程序,應該更加透明。勞教制度經常被批評是用來處罰異議人士。
連署公開信之一的劉衛國律師表示,勞教成為警方的某種特權,經常遭到濫用,已經違反了大陸的憲法和人權。
這些律師表示,希望利用唐慧事件引發的公憤,要求當局改革勞教制度。
唐慧是湖南省永州人,6年前,她11歲幼女被綁架強迫賣淫,遭到輪暴,染上性病,最後罹患終身不育的疾病。在拖延6年後,法院終審判處被告2人死刑、4人無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但是唐慧本人卻因為多次上訪,被以嚴重擾亂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罪名,被判勞教18個月,引發民眾群情激憤。
在律師上訴之後,唐慧已經在10日獲得釋放,但是她的案例也引發廢除勞教制度的聲浪。
根據人民日報的報導,勞教制度成立50年來,有40多萬人被送進勞教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