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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籍外配求助移民署 順利取得居留權免被遣返出境

台灣好新聞/ 2012.08.15 00:00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終於取得居留權!真正足感心,多謝移民官的幫忙」,家住彰化縣芳苑鄉的印尼籍外配曾亞雲,於民國82年與國人陳先生結婚並於民國84年持短期簽證入境,期間因不諳法令以致在臺逾期停留約16餘年,十多年來沒有任何身分,生病亦無健保,如今在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全力協助下,曾亞雲終於辦妥外僑居留證順利在臺居留,再也不用擔心被遣返出境。

曾亞雲與先生婚後育有三名子女,均尚未成年,先生因身體狀況不佳無法工作,平時僅靠曾女士種植花生勉強維持生活。曾亞雲多年來一直希望能有合法身份在臺居留,惟擔心被遣返,此狀況為鄰居洪小姐得知後,代為向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求助,且立刻得到積極的回應。

  

彰化縣服務站主任王驥隨即派員至曾女士家中訪視,惟皆遍尋不著,在瞭解情況後,得知曾亞雲因怕被移民署人員遣送出境而躲了起來,在接獲移民署善意後,曾亞雲卸下心防,願意接受移民署協助,因係在移民法實行前入境,在基於家庭保全及人道精神考量下,隨即專案簽陳移民署核准曾亞雲之外僑居留證,使其得以免出竟可在臺灣合法居留,並繼續照顧家庭。

  

曾亞雲日前到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領取外僑居留證,她開心的用流利臺語說:「台灣好讚!移民署就讚!感謝大家!」。彰化縣服務站王驥說,領取外僑居留證滿4個月後就可以申請健保,曾亞雲的脊椎舊疾也可以獲得醫治,子女的就學貸款問題也可順利獲得解決,最重要的是接下來居留5年後可接續辦理歸化我國國籍,成為一個正港的「臺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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