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共有來自全國333位調解績優人員出席表揚活動,其中148人榮獲行政院獎、95人榮獲法務部獎、90人榮獲內政部獎。根據統計,2011年調解受理件數共計13萬7,979件,調解成立10萬7,410件,成立率高達78%。
出席頒獎的行政院長陳冲在致詞時表示,調解制度是適合台灣國情及文化背景的良好制度,不但可以減少法院訴訟,又可以迅速化解紛爭。調解委員不僅需要了解專業的法律制度,更需要有為民服務的熱忱,行政部門應該多多學習。
獲得行政院獎的彰化市調解委員陳大錡1年內調解1,124案件,榮登全國第一。陳大錡表示,在他調解的案件中以車禍案居多,他還曾調解過費時長達1年的案件,但他認為,既然要參與政治,就要有服務的心。他說:『(原音)我太太是民意代表,以前選舉都要這樣,我是認為說,不如用服務換選票,人家叫我們的時候,我們就跑,派出所有多少間,彰化市派出所那邊我就服務6、7間。』
陳大錡說,調解績效的名次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化解兩造的糾紛,減少法院的訟源並降低派出所員警的業務量。他並強調,調解服務是非常神聖的工作,盼所有調解人員服務的熱忱可以讓社會更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