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大綜電腦:本公司10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14 00:00
董事會決議日期 一Ο一年八月十四日壹、本公司於民國一Ο一年六月十五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一ΟΟ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3,510,600元,並以盈餘新台幣26,329,5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2,632,9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45,742,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民國101年8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4246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下:一、公司名稱: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CC01110 電腦及周邊設備製造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E604010 機械安裝業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E701011 電信工程業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E601020 電器安裝業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F113020 電器批發業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F113110 電池批發業F116010 照相器材批發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F213010 電器零售業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6010 照相器材零售業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I103060 管理顧問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JE01010 租賃業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E701020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E701040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F114060 船舶及其零件批發業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ZZ99999 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民族一路1163號。四、公告方式:輸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80年10月5日,最近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1年6月15日。七、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新台幣32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32,000,000股,已發行股份新台幣219,412,500元,分為21,941,2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完成變更登記為新台幣219,412,500元,分為21,941,2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登記資本額新台幣32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45,742,000元,分為24,574,2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九、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股總額及條件如下:1、現金股利:新台幣3,510,600元,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60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2、盈餘轉增資:(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6,329,500元,發行新股2,632,9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120股。(2)本次增資新股,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辦理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併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十、本次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另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1年09月25日。十一、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十二、股票簽證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十三、股票過戶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參、股票停止過戶日期:(一)本公司董事會訂於民國101年09月08日為除權(增資配股)基準日及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規定自民國101年09月04日起至民國101年09月08日停止股票過戶。(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1年09月03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2718-6425)辦妥過戶手續,俾能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肆、特此公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