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發走路工 可上訴
前年十一月間,許慧玉和民進黨籍張勝富均為高雄市第五選區市議員候選人,開票結果張順利當選,許女則認為選舉期間,張散佈她有婦女保障名額、不要投票給她等不實消息,妨害她競選。
許女又說,九十九年十月間,張勝富競選總部成立,委由林姓樁腳(死亡)發放顏姓夫婦走路工各五百元,並於隔月間,委由吳姓女樁腳發走路工予詹姓夫婦各一千元,要求參加大社區青雲宮前廣場造勢活動,因而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張勝富則否認散佈不實文宣,也沒有涉及賄選等情事。
合議庭法官指出,張文宣並無不法,但確有發放走路工等賄選情事,判決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