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火燒車意外檢討 江宜樺實地勘查要求限期改善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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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中央災防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今(13)日在災防會第14次會議中,聽取交通部提出的雪山隧道火燒車事故檢討及整體改善計畫報告,他也已實地勘查並體驗雪山隧道橫坑及導坑中的各項消防安全設備,要求檢討每一個逃生避難環節。

今年5月7日全台最長的雪山隧道發生火燒車意外,造成2死30餘人輕重傷事件,震驚全國,行政院要求相關部會針對雪隧火燒車事件六大缺失檢討並限期改善。

江宜樺在會中表示,為實際掌握雪隧情況,他自己昨天已實地勘查並體驗雪山隧道橫坑及導坑中的各項消防安全設備,現場指示交通部不要只以公家單位的觀點看問題,而是要從「用路人的角度」出發,檢討每一個逃生避難的環節是否清楚、務實、迅速,未來交通部進行疏散撤離演練時,也需邀請民眾參與,以利發現問題。

會中,江宜樺除肯定交通部痛定思痛,嚴肅面對雪山隧道消防設備及應變計畫不足所提出改善計畫的努力,也對雪隧事件檢討報告做出若干指示。

坪林行控中心必須縮短封閉入口的作業時間

同時,江宜樺也指示坪林行控中心必須縮短事故發生後封閉隧道入口的作業時間,以避免更多車輛駛入隧道,造成救災及後續疏散的困難。

短期內改善安全門設施、導引民眾自主逃生以及強化救災能力

為進一步改善雪山隧道的消防及公共安全設施,交通部在會中提出了短、中、長期的軟硬體改善計畫。短期改善作為包括改善安全門設施、導引民眾自主逃生以及強化救災能力等33項。

中期改善作為包括救災救援及監控設備的改善,如聯絡隧道攝影機加設紅外線補光機以及隧道機房內加設UHF無線電備援系統,以及火災事件發生時的自動控制模式提升等6項。

長期改善作為則包括委託顧問公司針對自動消防系統進行可行性檢討;由正式消防單位進駐,取代或領導自衛消防編組進行救援作業;以及修正法規,要求國道客運裝設行車安全距離測量儀並納入檢驗及稽核,同時對於車輪、車輛機件脫落,缺油水電等提高罰則。

交通部應儘速落實各項改善措施

江宜樺在聽取報告後裁示,要求交通部儘速落實各項改善措施,並同步檢討與修正隧道災害緊急應變運作、現場搶救相關參與單位的整合與指揮改善。至於災害緊急應變過程需消防與交通維持部分,則請交通部與內政部共同合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