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會檔案-IOC運動員委員會成員12名任期8年

中時電子報/李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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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委員會」(Athletes’ Commission)是國際奧會(IOC)下設的廿一個專門委員會之一,由十二名運動員組成,包括八人來自夏季奧運、四人來自冬季奧運,每屆夏季奧運改選四人、冬奧兩人,當選者任期八年。

根據IOC規定,候選人只能由設有運動員委員會的國家或地區奧會提名,且必須是現役或參加過上屆奧運的運動員,當選後才能扮演運動員代言人角色。

既然是選運動員委員,自然是由參加奧運的運動員來投票,依照規定,每名運動員可投四票,但每一票必須投給不同國家/地區和不同項目的候選人。根據IOC統計,本屆共有六九二四名運動員參與投票,占總人數的六成四。

本屆新當選的委員是:斯洛伐克射擊女將芭特可娃、澳洲划船選手湯金斯、辛巴威游泳女將寇雯翠與法國獨木舟選手艾斯坦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