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財隆:應簽人身安全協議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李明宗台北11日電)民主進步黨中國事務部主任洪財隆今天說,投保協議雖簽署,但最好還是要有人身安全相關協議,制度化處理類似案件。

台灣民眾鍾鼎邦今年6月到中國大陸探親時遭扣留,上午獲釋並搭機抵台。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鍾鼎邦不明原因被逮捕、又不明原因被釋放,顯見中國是沒有人權保障的國家。

洪財隆下午受訪時表示,之前民進黨就得到一些消息,當時就研判「江陳會」(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主持的制度化協商)後,鍾鼎邦就會被釋放,這是江陳會的「一個禮物」。他說,這對台灣民眾而言,「不是真正的禮物」,人權自由不該用這種方式被限制。

他認為還有其他類似個案,只是沒被媒體揭露。「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雖已簽署,但人身安全卻以「附件」方式呈現,最好還是要有人身安全相關協議,制度化處理類似案件。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也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應從這件事得到警告,未來應要求與中國簽訂「人身自由保障協定」,避免再發生台灣民眾無故在中國遭羈押事件。

此外,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透過聲明稿表示,還有許多台灣公民在中國被非法拘留監禁,政府有責任平等對待、重視每位台灣公民的基本人權,尋求制度化解決台灣公民在中國人身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