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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者兼職所得 超過基本工資才收保費

華人健康網/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 2012.08.11 00:00

衛生署預定明年推動新制健保,除了一般保費,另外對6大類收入加計補充保費,其中「兼職所得」的部分,擬對於經濟弱勢族群提高徵收的門檻,目前規劃方向是小於18歲青少年、中低收入戶以及其它特殊境遇導致經濟弱勢者,打工收入超過基本工資的金額,才以2%費率計收補充保費。

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加計補充保費的「兼職所得」這一項,規劃小於18歲青少年、中低收入戶以及其它特殊境遇導致經濟弱勢者,打工收入超過基本工資的金額,才以2%費率計收補充保費。 (攝影/張雅雯)

「補充保費扣繳辦法」要計收補充保費的6大類收入包括:累計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當單次给付達2千元時,就必須將這筆金額乘上2%費率,單筆計入補充保費的金額上限為1千萬元。

不過包括立委王育敏等人均質疑,不少學生或失業者因生活困苦而打工,超過2千元的收入就要收補充保費,非常不公平,衛生署從善如流研議,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目前最新規劃方向是小於18歲青少年、中低收入戶以及其它特殊境遇(比如突然失業或家暴等因素)導致經濟困難者,針對兼職所得這個項目,補充保費改以基本工資為下限。

明年起的基本工資擬調至1萬9047元,舉例來說,若有高中生打工收入2萬元,超過基本工資953元,要收取補充保費19元。

曲同光表示,「補充保費扣繳辦法」將待行政院正式核定新制健保上路日期之後,才會正式公告,屆時相關規劃才算拍板定案。

文章連結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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