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冲說,兩岸投保協議的簽署有助投資保障全面化、制度化與健全化,對於促進兩岸雙向投資、進一步吸引外商來台及提升台灣整體競爭力具有重大意義;投保協議的「人身安全與自由保障」共識文件,則有助雙方完善相關通報與通知機制,持續強化兩岸人民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
陳冲表示,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的簽署可提升兩岸通關效率、降低企業成本、打擊非法走私,對於兩岸貿易促進與貿易便捷化及貨品貿易協議具有積極正面意義,也可帶動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並進一步擴大ECFA早收清單貨品的效益。
陳冲指出,2項協議的簽署僅是第一步,關鍵仍在於協議能否有效執行與落實,他請相關機關儘速完成協議的生效程序,讓兩岸民眾能確實感受協議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