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進一兒酒駕認錯 檢聲請簡易判決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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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

藝人鄭進一兒子鄭倫境本月5日凌晨在萬華酒駕,警方臨檢後,發現他的酒測值達0.61,鄭倫境坦承不諱,台北地檢署昨依公共危險罪將他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檢方表示,鄭倫境當晚和友人在萬大路某快炒店飲酒消費,凌晨1點多開車要送友人回家,只開了不到200公尺,剛好碰到警察臨檢,由於鄭倫境滿身酒味,立即被攔下盤查。

檢方說,鄭倫境這回坦承喝酒,而且配合進行酒測,表示懊悔並承諾「不會再犯」,絕口不提是鄭進一的兒子;態度有別於去年8月17日,他酒後裸露刺青的上半身,在桃園縣中壢市新明橋上大吵大鬧,當時警方趕抵現場,他還大喊「我是鄭進一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