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鳳強懲處案退回 重新調查

中時電子報/吳明杰/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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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軍一六八艦隊長張鳳強越界操演遭重懲案,在三軍統帥馬英九總統要求懲處須符比例原則後,國防部昨天認為海軍調查報告存在諸多疑點,因此除退回海軍報告下令重新調查外,對海軍上呈的張鳳強等人懲處案也全部退回。海軍並應重新召開人評會檢討相關人員違失。

國防部調查報告指出,這次一六八艦隊操演重大訓練違失,海軍司令部應該負全責。海軍司令董翔龍上將已自請處分,國防部將簽呈總統核定。

不過對於海軍退將認為張鳳強在操演中並無違失,國防部調查報告仍堅持張鳳強違反操演紀律的論點,強調張鳳強在未獲統裁部核准下,僅以發電文核備,變更計畫駛出計畫操演範圍就是違紀。

至於張鳳強的違失是否將從輕發落,參與調查的國防部督察室主任夏復華指出,目前調查重點還有一項關鍵,就是張鳳強在海上率艦越界行動前,隨艦裁判組長隋己龍聲稱曾制止,但張鳳強說沒聽到。兩人都有證人證明各自說詞,這部分釐清後將影響張鳳強的懲處結果。

關於外界質疑張鳳強若僅違操演規定何須送軍法重懲,國防部昨天公布的調查結果仍舊沒有答案。對此擔任調查小組主任委員的副參謀總長高廣圻強調,海軍先前調查結果確實存在問題,所以國防部才退回報告要求重新調查。

國防部公布的調查報告指出,這次操演包括海軍司令部、統裁部、裁判組、艦指部及操演支隊長都有責任。其中海軍司令部計畫不周、督導不落實,未能有效掌握操演進度,導致衍生此次一六八艦隊重大訓練違失,應負全責。

海軍先前上呈國防部的懲處案,除一開始僅張鳳強一人遭記大過調職外,後來又呈報包括艦指部指揮官蒲澤春、支隊參謀長賀理民、基隆艦長李鳳翔、隨艦裁判組長隋己龍四人。國防部昨天將懲處案全部退回要求重新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