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文未覆即准?雙方認知有出入
中時電子報/吳明杰/台北報導
發布:(台灣時間)
資料更新:(台灣時間)
海軍備役上將費鴻波質疑,原本海軍艦隊於海上拍發電文不須回覆就是慣例,海軍以電文未奉核重辦張鳳強,是欲加之罪。對此擔任國防部調查小組主委的副總長高廣圻昨天解釋,海上發電報有很多種,一般來講按計畫走算核備,如果有突發事件,有些規定還是要請示核准。
高廣圻在昨天國防部記者會中表示,據國防部調查,張鳳強拍發電文中的「謹電核備」,是指他會按計畫走,加上前面開會他認為已報備計畫,雖統裁部無回應,但張鳳強以為可按自己計畫走,這是與統裁部認知上發生出入。
至於媒體質疑,類似發電文後都沒回覆命令的狀況,國防部認為操演艦隊倒底該怎麼走?高廣圻僅答覆說,國防部也正在檢討這部分。
海軍司令部督察室海軍組長王華昌則堅持,張鳳強僅是在電腦兵棋推演時提出艦隊越界的應變計畫,已超出操演區,更改變了操演計畫,所以不存在「謹電核備」問題,應向統裁部報告奉核後才能執行。
另費鴻波也痛批目前海軍操演不入與那國島十二到二十四浬鄰接區海域是自我設限,並指過去海軍操演經常通過這片水域。不願具名的軍方高層昨天證實這項說法,並指國防部也正在深入了解,海軍是何時改變這項做法,因到民國九十幾年間都還沒這種操演規定。
高廣圻表示,國防部尊重費鴻波的發言,但這次張鳳強案的檢討,軍方完全未考量到關於進入與那國島二十四浬內的問題,認定單純是操演紀律問題。軍方從未說艦艇不能到與那國島周遭海域,這次是因演習所以有限制。
對於費鴻波堅持過去海軍艦艇通過他國臨接區時也照樣操演,符合國際海洋法的規範,國防部軍法司長周志仁昨天則說,「今天有人跑到你家前,經過可以,但若耀武揚威是絕對不行,這有國際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