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D.
100%股權,從事投資控股業務;(4)公平交易委員會業於101年8月1日以公製字第1011360664號函核准本公司與 晨星半導體事業結合;故所有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持續公開收購晨星半導體之普通股至101年8月13日下午3點30分止。提醒欲參與應賣之晨星半導體股東,請儘速持證券存摺與留存印鑑至原開戶證券商處,辦理應賣手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委任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賣諮詢專線:02-2586-5859或查詢元大寶來證券網站http://www.yuanta.com.tw/。4.其他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1)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4項規定,應賣人於公開收購人為本公告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撤銷其應賣。(2)應賣股數已超過最低收購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9個營業日內(含第9個營業日)辦理應賣有價證券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