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9日表示,退回海軍演訓違紀懲處案,要求海軍重新召開懲處評議會,依比例原則,檢討相關人員違失責任。左為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少將,右為國防部聯合作戰訓練及準則發展室主任夏復華中將。圖文/中央社記者吳家昇10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