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民生: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4 年前
第二條 第21款1.董事會決議日:101/08/0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湯宇方先生/董事長兼執行長楊存孝先生/董事及總經理陳仰敏先生/財會主管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董事兼任經理人為迴避利益與當事人有關之事項未參與外,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湯宇方先生/董事長兼執行長、楊存孝先生/董事及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一、湯宇方先生:深圳群茂科技有限公司及武漢群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及董事長二、楊存孝先生:深圳群茂科技有限公司及武漢群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及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深圳群茂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區麻雀岭工業區2棟工業村M-2棟5樓510室武漢群茂科技有限公司: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一路一號光谷軟件園企業公館C3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積體電路銷售及售後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大陸公司均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