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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8次江陳會成果豐碩

中央商情網/ 2012.08.09 00:00
(中央社記者蘇妍鳳台北2012年8月9日電)第8次江陳會今天在台北順利落幕,檢視過去4年多來,共簽署18項協議,學者認為成果豐碩。

綜觀這些協議,有學者粗分為經濟和社會兩大類,如經濟層面的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以及社會層面的郵政往來、司法互助等協議,對兩岸關係發展有重大影響。

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兼任教授周世雄對中央社記者表示,兩岸過去簽定10多項協議實屬不易,成果豐碩,「應給予鼓勵」。文化大學大陸研究所副教授龐建國也曾撰文指出,江陳會談成果非常豐碩。

有媒體日前質疑,兩岸成立經濟合作委員會後,經貿談判重心無疑轉到經合會。而兩會角色定位不清,第6次、第7次江陳會僅各簽署一項協議,並打破每半年召開1次的慣例,反映兩會會談的侷限。

對此,國民黨國家發展研究院長兼大陸事務部主任高輝指出,協議並非一定要按照時間表簽署,雙方都要經過多次溝通,按照實際情況慎重為之。對於外界形容兩岸關係發展進入深水區,高輝說,有足夠的工具就不難,不然淺水不小心摔倒,也可能嚴重。

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和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自2008年起分別代表兩岸進行了8次會談。

2008年6月第1次江陳會談,簽署「包機會談紀要」和「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2008年11月第2次江陳會談,簽署空運、海運、郵政和食品安全的協議;2009年4月第3次江陳會談,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空運補充協議」、「金融合作協議」,並達成陸資來台共識。

2009年12月舉行的第4次江陳會談簽署「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和「漁船船員勞務合作」3項協議;2010年6月的第5次江陳會談,簽署了「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2010年12月的第6次江陳會談,簽署「醫藥衛生合作協議」。2011年10月第7次江陳會簽署「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

今天則簽署了「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與「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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