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次江陳會(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主持的制度化協商)9日在台北正式登場,雙方將在會中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以攀岩活動比喻投資風險,並說兩岸投保協議是台商安全的第一步,有如攀岩時的保護索,「唯有牢牢扣緊保護索,才能安心踏穩未來的每一步」。
協議內容包括擴大投資人定義、特殊投資待遇、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透明合理的徵收及補償、多元爭端解決管道、聯繫機制、其他議題(損失補償、代位、移轉等條文)。此外,投保協議保障效力溯及既往,協議生效前所作投資也在投保協議適用範圍,且一體適用所有產業。
協議文本中包含P2P(投資人對投資人)、P2G(投資人對政府)、G2G(政府對政府)爭端解決機制;針對各界高度關注的人身安全問題,雙方也同意在「共識文件」納入24小時通知機制等規範。
不過,這份雙方不簽字的「共識文件」,是否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另外,P2P爭端解決的關鍵在於當事人兩造「合意」才能進行仲裁,追溯機制是否具可操作性?P2G爭端解決的「多元解決5大途徑(協商、協調、協處、調解、司法)」無法取代國際仲裁,能否具有接近仲裁的強制力或拘束力?
1名主管兩岸事務高階官員說得明白:「一個體系的改變不是一張紙的問題。」大陸投資環境無法即刻改變是不爭的事實,協議簽署前夕,各部會官員也多次重申「投保協議並非萬靈丹」。
另1名第一線談判人員強調,投保協議對台商最大的意義,莫過於在人治色彩極重的大陸,提供公權力介入的「法治化權利救濟平台」。
兩岸談判早已跨入深水區,談判前線形容「這是場真正的談判」。簽署投保協議對台商而言固然是一大佳音,然而誠如賴幸媛先前所言,這僅是「建置安全的第一步」;簽署協議、跨出這一步後,協議在生效執行時實際操作情況如何,要比簽署協議本身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