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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投保 3平台護台商投資權益

中央社/ 2012.08.08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8日電)第8次江陳會9日將簽署兩岸投保協議,未來台商可透過3大平台,保障自身在中國大陸投資權益。

包括經濟部現已成立「台商聯合服務中心」、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底下的投資工作小組以及海基會現行經貿糾紛協處管道及窗口等3大平台。

根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自民國80年至101年6月,台商申請赴陸投資案件共3萬9891件,累計投資金額約1174億美元,約占台灣整體對外投資的63%,顯示大陸已成台商對外投資金額最高的地區。

經濟部表示,為確保台商在大陸投資權益及其人身、財產安全,在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生效後,即依ECFA第5條規定,於99年底針對兩岸投保協議與陸方展開協商。

歷經近兩年協商,雙方將於9日簽署兩岸投保協議,而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大陸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今天下午也選在圓山飯店進行會前預備性磋商,確認最後協議文本。

在結束預備性磋商後,高孔廉會後對媒體表示,簽署兩岸投保協議後,雙方將有聯繫機制,即建立3個平台,由不同主管單位負責,這3個平台將於9日簽署協議後公布,未來將處理投資諮詢、爭端個案解決等議題。

經濟部表示,我方3個平台之一即為現行的台商聯合服務中心,除將作為受理台商糾紛案件申訴窗口外,也將強化對台商法律諮詢服務。

另一個平台即為外界所熟知的海基會現行經貿糾紛協處管道及窗口未來都將繼續運作,以便利台商申訴及諮詢。

值得注意的是,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底下的投資工作小組中,未來雙方將設有官方聯繫窗口處理投資爭端和商務糾紛,同時也將定期檢討協議、落實情形及討論下次開會時間。

以往台商在大陸投資糾紛僅能透過海基會向海協會反映協調處理,僅為單向,我方無法掌握對方處理方式及進度,將來經合會底下設有官方聯繫窗口後,將多了雙邊機制,可檢視雙方落實協議的情形。

另一方面,由於台商在大陸發生的經貿糾紛有65%為投資人對投資人(P2P)的爭端,雖然目前我方經與陸方積極溝通,雙方已同意將P2P的爭端解決納入投保協議,明定可採仲裁方式解決商務糾紛,雙方若合意還可在第三地進行仲裁。

儘管協議適用範圍包括生效前、後的投資,不過因選擇在第三地仲裁,還需經雙方投資人合意,因此未來投保協議生效後,這方面實質效益如何,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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