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8/082.公司名稱: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同主旨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月份提存前稅前盈餘為新台幣(以下同)60,435仟元,於提列各項提存22,120仟元後,稅前盈餘為38,315仟元,累計1-7月提存前稅前盈餘537,174仟元,於提列各項提存251,755仟元後,稅前盈餘為285,419仟元,每股稅前盈餘為0.4元,以上數字係本公司自行結算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