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幸福家庭日訂定公告與簽署儀式今天在縣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行,李沃士、副縣長吳友欽,縣議員陳滄江、林孫全及縣府各局室主管、機關主官、鄉鎮長、學校校長、社團代表與會。
李沃士宣布每年8月第2週週日為金門縣幸福家庭日,並與各界代表一同簽署。他說,倡導幸福家庭日,將週日留給家人,縣民齊心孕育幸福家庭文化,讓社會更美好和諧。
他指出,家庭幸福是社會和諧根基,很多人因工作忙碌,應酬喝酒,把自己搞累了,回到家想要陪家人聊天、喝茶都困難,其實應酬應減量,省下時間用心經營家庭幸福。
縣議員陳滄江則以尼泊爾的例子,強調真正的幸福是一種感覺,絕不是物質享受或追求名利。
幸福家庭日是國際幸福家庭聯盟總召集人牧師高俊明發起,經立法院去年4月間決議通過訂定每年8月第2週週日為幸福家庭日。各縣市也陸續發起簽署公告,制定幸福家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