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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亂丟菸蒂獎金 降為罰款3成

自由時報/ 2012.08.0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重賞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將獎勵金提高為罰金的五成,造成檢舉亂象不斷,環保局檢討後將獎金依環境影響程度分類為三成、五成,昨天市政會議通過,經市府公告,可望在月底前實施。

檢舉獎勵辦法修正 市政會議通過

環保局長劉和然說,修訂的「新北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四條及第五條,以「污染環境影響程度」分類裁處,為鼓勵民眾檢舉影響民生環境重大的違規行為,檢舉獎金維持五成;其餘如亂丟垃圾、菸蒂、亂吐痰、檳榔汁等違規案件,調降為三成;另外,為避免一案多報等情形,修正檢舉人如果沒有具體事實、檢具的證據資料不完備、未於發現日起十四日內提出檢舉,不發給獎金。

裁罰累積計算年限 3年改為1年

另外,現行裁罰基準有關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累積計算年限過長,將原定期限三年降為一年,罰鍰金額累進級距,如亂丟菸蒂及垃圾,一年內違反第一次處一千兩百元、第二次罰兩千四百元,依此類推,最高上限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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