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托兒所長任內涉貪 判6年6月

中央社/ 2012.08.07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7日電)前豐原市立托兒所長傅錦圓97至99年採購公用物品浮報價格,向廠商收取回扣新台幣6萬多元。台中地院依貪污等罪判傅女徒刑6年6個月;3名業者也被判刑,但都緩刑2年。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59歲的傅錦圓自民國95年起擔任豐原托兒所長,97至99年間辦理托兒所7件採購案,要求美術及樂器等3名業者開立浮報價額發票,並收取回扣。

3名業者開立不實報價及發票,向公所請款,取得款項後,再將價差交給傅女,傅女共向廠商收取6萬多元回扣,案經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偵辦。

3名業者在法院審理全案時坦承犯行不諱,傅女否認浮報價額及收取回扣。

台中地院依貪污等罪判處傅女徒刑6年6月,褫奪公權3年,繳回犯罪所得6萬多元;3名業者以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各判處徒刑4月至8月不等,都緩刑2年,各給付國庫3萬至6萬元不等。全案仍可上訴。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