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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密帳案 尹衍樑涉違商業會計法

自由時報/ 2012.08.0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侯柏青/台北報導〕國安密帳案中,前財團法人台灣綜合研究院長劉泰英把「奉天專案」所列的「鞏案」結餘款七百三十五萬美元,交給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請他兌領後以捐贈名義回捐給台綜院,尹被控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由於尹當庭認罪,並表明願捐款做公益,台北地檢署昨將他緩起訴一年,條件是須向公庫繳交一千萬元。

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案,去年依貪污罪起訴前總統李登輝與劉泰英,由於尹衍樑非屬特偵組職掌範圍,特偵組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刑法偽造文書罪及稅捐稽徵法等三罪嫌將尹衍樑移送北檢偵辦。

北檢查出,劉泰英在八十八年四月間,曾把七百三十五萬美元旅行支票(當時約折合新台幣二億三千八百七十五萬元)的「鞏案」結餘款交給尹衍樑,劉不但謊稱這是李登輝競選結餘的海外捐款,還告訴尹衍樑,李登輝卸任後將到台綜院服務,請尹衍樑兌領後,以其名義回捐台綜院。

北檢發現,尹衍樑指示不知情的集團財務長丁祈安,將此筆款項以捐款名義存入潤泰集團後,再以尹衍樑個人一億四千六百萬元、書田診所九百萬元、評輝公司四千萬元、潤泰營造三千萬元及興業公司二千五百萬元等名義,開立五張面額共兩億五千萬元的支票交給劉泰英,事後再把這筆款項存入台綜院。

檢方認為,尹幫助將此筆款項存入公司,再以捐贈方式流至台綜院,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的「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及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修正施行前的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的「明知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

不過,尹衍樑開庭時承認犯錯,檢方認為他涉及的商業會計法並非重罪,加上他長年捐助學術、宗教及政府機構,金額高達近六億元,素行良好,而且尹衍樑過去沒有前科,在已經認罪的狀況下,才同意給予緩起訴處分。

至於尹衍樑被控涉及逃漏稅部分,北檢調查後認為,尹衍樑並未以自己或集團公司及診所名義向稅捐單位申報捐贈扣除額,無法認定有以詐術逃漏稅捐的行為。

此外,特偵組日前也一併移送前國安局長殷宗文為共犯,但殷已過世,北檢不予起訴。至於台北地院審理國安密帳案,前總統李登輝上回在開庭前因「復發性心絞痛」,臨時委託律師請假未出庭,台北地院改訂本週五再度開庭,預定傳訊李登輝、劉泰英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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