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財部擬修法 開立電子發票 才得減稅優惠

中時電子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2.08.07 00:00
零售業不開電子發票,二年後可能無法享受營所稅減稅優惠!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主任蘇俊榮表示,為加速推動發票電子化,財政部擬修改相關辦法,未來享營所稅優惠的零售業者,若兩年內改採電子發票,才能續享減稅優惠,估計受影響的店家或企業約六.七萬家。

財稅資料中心官員說,電子發票上路後,很多民眾消費還是會拿到紙本電子發票,對發票電子化可能「沒什麼Fu」,但對開立電子發票的企業來說,資訊「雲端化」後,不用再保留發票存根,也不用負擔運輸與保存成本,確實省紙又省錢。

為鼓勵店家開發票,現行法令規定,經營零售業務、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的店家或企業,若依規定設置帳簿並記載,且當年度沒有短漏開發票,可享有營所稅優惠。屬適用擴大書面審核的案件,純益率標準得降低一個百分點;不屬適用擴大書面審核的案件,則所得額標準得降低二個百分點。

據指出,為加速推動電子發票,鼓勵店家企業改開電子發票,財政部長張盛和上個月在賦稅會報與電子發票策略會議中請相關單位研擬修法,未來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的店家或企業,若兩年內未改採電子發票,原來享有純益率標準降一個百分點或所得額標準降二個百分點的租稅優惠就要落日。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