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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丙坤:投保協議不是萬靈丹

中央商情網/ 2012.08.06 00:00
(中央社記者陳虹瑾台北2012年8月6日電)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今天說,外界對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抱高度期待,協議本身建立制度化的保障和調處機制,但「不是解決所有商務糾紛的萬靈丹」。

江丙坤上午主持江陳會談(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主持的制度化協商)會前記者會時表示,大陸法制尚未完整建立,籲台商投資前要準備、防範。

他說,不少台商自己進行談判,但許多外商進入大陸,事前多透過會計師、律師,充分研究大陸法規再投資,台商應在投資前熟悉法規、了解環境及慎選夥伴。

江丙坤指,兩岸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最大效益,在於建立制度化且多元化的投資糾紛解決機制。

他表示,P2G(投資人對政府)部分,投資人可和政府協商,或由上級行政單位協調,兩岸主管部門也會建立平台。透過兩岸主管部門協處及行政訴願、訴訟方式,和行政救濟或是司法程序,建立多層次、制度化解決辦法。

江丙坤說,P2P(投資人對投資人)爭端解決通常不包含在國際的投保協議之內,但為確保台商權益,政府特別要求納入投保協議,同時突破大陸投保現行法規,未來開放兩岸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G2G(政府對政府)部分,他指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裡有爭端解決機制,將在協議中處理;未來對增進投資、提昇產業合作有很大幫助。

至於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江丙坤說,台商關心如何迅速通關,兩岸同意未來使用應用無線射頻識別技術(RFID)並建立兩岸優質企業認證(AEO)制度。10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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