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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奧陸豪取金牌 多重因素促成

中央社/ 2012.08.05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季寬台北特稿)倫敦奧運舉行近半,中國大陸選手豪奪25金,高居獎牌榜第2,大陸在奧運連番穿金戴銀,是有多重因素促成。

首先,大陸一向對奧運金牌有濃厚民族主義情緒。中國網曾刊登一篇「的確需要淡化金牌情結」文章陳述說:「我們需要這樣一些令世界矚目的勝利來振奮民族精神,提升民族士氣,盡情宣洩民族自豪感。」這足以說明。

其次,大陸認為奧運是競技體育和群眾體育不同,奧運就是要爭冠。倫敦奧運大陸代表團副團長蕭天對外界批評大陸唯金作風辯駁說,搞競技體育的人,「參加奧運不得金牌,你來幹什麼」!

再次,大陸對金牌選手獎勵甚豐。東方網披露,倫敦奧運首金得主、女神槍手易思玲,至少入袋人民幣40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1880萬元),大陸其他金牌選手也能收入150萬元。

易思玲首先可獲射擊隊巨額獎金,加上50萬元國家獎勵,還有廣東省的100萬元和珠海市政府不低於80萬元的獎金。她父母所在的湖南郴州桂陽縣和她家所在的社區,也會開出10萬、5萬元不等的獎金。此外還有車商送出市價約75萬元的轎車,以及可能獲得的廣告代言機會。

第三,大陸相當重視著名運動員的發展,許多體育系統官員來自金牌選手;像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蕭天出身擊劍,副局長蔡振華來自桌球,而且這不是特例。

第四,大陸的體育訓練有一整套體系,有潛能的選手自幼就可受到專業培訓,在成長的過程中經層層篩選,從體校到省隊,國家少年隊、青年隊、二隊、一隊,全力投入,逐級提升。

例如倫奧女子羽球單打金牌得主李雪芮,7歲半進入體校,不久獲推薦為培訓隊員,15歲進入大陸國家少年隊,一路升到國家一隊,終於造就她在倫敦奧運登峰造極。

正是基於多重因素,大陸自1984年首次在洛杉磯參加奧運一舉奪得15金以來,就成為奧運奪金要角。

在奧運頒獎台上風光的背後,大陸為金牌不擇手段的作風備受詬病。除倫奧羽球女雙失格事件外,1990年代女子長跑馬家軍內鬨、游泳選手禁藥醜聞等,都顯示金牌情結存在不少問題。

奧運已日益商業化、職業化,但仍為展示國家標幟最佳場合。大陸爭金方式即使受到非議,一時卻恐難改變,未來世界各國選手,勢將繼續面對來自大陸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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