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導,大陸隊奧運自由車選手宮金杰與郭爽2日在女子團體爭先賽決賽先奪得金牌,但賽後裁判認定大陸隊違規,判定由德國隊奪金。大陸隊提出申訴後遭駁回,同時因大陸隊有成員站到裁判台上被處以200瑞士法郎的罰款。
大陸自由車隊領隊潘志琛4日去函國際自由車總會(UCI)和倫敦奧運場地自由車項目組委會主席,聲明不接受罰款處罰,並要求國際自由車總會公佈大陸隊的犯規依據。
此外,針對有球員站上裁判台被罰款一事,潘志琛也表示不能接受。他說,大陸隊「是在國際自盟官員的帶領下前去詢問的裁判,中國隊沒有違反程序和規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