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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職又卸責 軍方難辭其咎

中時電子報/呂昭隆/特稿 2012.08.05 00:00
軍艦是不會在海上迷航的。即便海軍敦睦艦隊遠航到非洲、中美南洲,艦隊都得按時發電文,回報所在位置。無論是國防部或海軍,廿四小時都要掌握在空與海上機艦的動態。這次一六八艦隊越域航行長達十一小時三十分,海軍與國防部任其越航,就是失職;只懲處法辦張鳳強一個人,則是卸責。

軍方現在只移送張鳳強一人,等於是昭告國人,張鳳強下令在海上越航十一個多小時,這麼長的時間裡,海軍與國防部剛好全瞎了眼,沒人知道越航。所以,錯全在張鳳強一個人身上,沒有其他人犯錯,若有人知道張鳳強犯錯,一定會立即制止的。

問題是,可能發生這種情況嗎?當然不可能。

首先,軍方說張鳳強的「報備電文未經統裁部核准」,一點都說不通,若統裁部不知參演部隊的運動位置,要怎麼做出裁決?還是做出的裁決,全是假的?而且統裁部有派員隨艦,怎會不知艦隻越航?又為什麼沒有當場制止?參演艦隻這麼長的時間越航,統裁部會任其失蹤,不知去向,不聞不問?

張鳳強是海軍極力培養專研作戰的將領,他當過艦指部的作戰處長,海總的作戰副署長,軍中經歷全在作戰領域,就算有再大的膽子,敢脫離演習海域十一個多小時?

統裁部又說,張鳳強越域前是有報備,但抄譯官員沒仔細看電文,當一般收發電文,只告知收到,並不代表統裁部已核定。如此說法就更絕了。難道十一個多小時中艦隊只發這麼一次電文,直到十一個多小時後重返演習海域,才發第二個電文?還是每次發電文,抄譯官員都沒仔細看?

再者,海軍有「大成」作戰中心,國防部有「博勝」作戰指揮中心,就算統裁部失責,海軍與國防部也渾然不知?軍方自是心理有數。就是真的瞎了,也是失職,一支艦隊,如果有這麼長一段時間,國防部全然不知其越航,還跑到靠近日本的公海,失職更甚於張鳳強。

總之,軍方不能只拿張鳳強祭旗陪罪。既說張鳳強違反軍紀,且嚴重到法辦的地步,國防部即應成立專案小組,所有眼睜睜看著張鳳強違紀觸法者,還有事後卸責的人,應一併移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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