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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力鑑定 放寬通過條件

中央社/ 2012.08.03 00:00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3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專科學力鑑定考試今年放寬通過條件,各科50分以上、總平均60分即可獲得證書,等同專科學校畢業學力。

教育部鼓勵具有一技之長的民眾,透過學力鑑定取得專科學校學力(相當於五專或二專畢業),每年都辦理「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報考資格為年滿22歲、具有高中以上學歷,並擁有乙級以上證照;或是取得乙級以上證照,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技職司承辦人員表示,通過學力鑑定考試後,相當於獲得專科學校畢業同等資格,可以報考二技或插大,繼續升學提升就業力;每年大約有300人報考,約30至40人通過。

過去專科學力鑑定必須國文、英文都達60分才算通過,今年規則改變,每科達50分以上、總平均達60分就可取得考試通過證書。承辦人員說,大部分考生英語科較吃力,規則更改後,應可吸引更多人報考。

專科學力鑑定考試一律採通訊報名,今年報名日期為7日至20日,考試日期為11月18日,相關資訊可參考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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