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導,這16名官員包括正寧縣長張龍傑、慶陽市教育局長盧化棟、慶陽市前交警支隊長張宇峰、慶陽市公安局副局長王興海等人,處分從行政警告、記過、黨內嚴重警告到行政降職、撤職、撤銷黨內職務等。
報導指出,加上校車所屬的「小博士」幼稚園董事長、一審被判刑7年的李軍綱,以及撞上校車的貨車駕駛、被法院處以「財產保全」(類似台灣的假扣押)的樊軍剛等2人在內,全案已有18人被追究責任。
這份由甘肅省政府核定的「慶陽市正寧縣『1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報告」,部份內容今天由新華社披露。
根據調查報告,這起車禍屬「責任事故」(有責事故),車禍中喪生的校車駕駛楊海軍,駕駛的是非法改裝的校車,嚴重超載,且在起霧天候超速逆向行駛;直到樊軍剛駕駛的貨車迎面駛來,兩人向同一側閃避,造成正面對撞,直接肇事。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11月16日上午9時15分,造成21人死亡,其中有19名幼兒,另有43人受傷,震撼大陸社會,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108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