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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機車族苦 第三人責任險來罩

台灣好新聞/ 2012.08.02 00:00

根據統計,目前交通事故導致第3人死亡或殘廢的賠償金約250-400萬元左右,如扣除機車強制責任保險200萬元的死殘保險金,價肇事者尚需自行負擔50-200萬元。國泰產險表示,目前機車強制險投保率已達9成,但強制險只保障因交通事故所造成對方的人身傷害或死亡,建議機車族應加保「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以補足強制險之保障。

不過若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財物損失或傷亡,對於醫療費用超過強制保險給付標準的部分、工作損失、精神慰問金及財物損毀等應賠償項目,強制險是無法理賠的。

國泰產險建議,機車族應加保「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提供每一人體傷25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體傷總額500萬元、財物損失50萬元,只需多花費約1000元,便可讓機車族保障大大提高,而在交通事故發生後,藉由保險給付之功能,支付受害者及駕駛人各項理賠金額,更可保障機車族免於因需負擔理賠費用而身陷經濟困境。

富邦產險的「機車綜合保單」為例,則強調可保障騎士與第3人,就連乘客也納入保障範圍,並提供對於車禍意外所造成的第3人財損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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