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分派現金股利部份,業經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股利之現金股利總金額計新台幣319,100,940元,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3.49942426元。二、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屆時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匯費及郵費由股東支付。三、依法自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至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一○一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辦妥過戶手續俾享受配(息)股權利。四、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