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指出,原高雄縣的交通違規業務移撥後,將於原高雄區監理所設置裁決中心鳳山辦公室,洽公電話為(07)727-7767,服務時間為早上八點至下午五點(中午不休息);旗山地區則於原旗山站設置裁決中心旗山辦公室,洽公電話為(07)662-7969,服務時間為早上八至十二點、下午一至五點,受理民眾交通違規裁罰服務。
交通局表示,業務整併後,高雄市民如有交通違規案件需到案辦理或洽詢,可就近至現有各據點辦理,例如湖內、橋頭、岡山等地民眾,部分案件不必遠赴原高雄區監理所(鳳山)辦理,可就近到楠梓辦公室,省下許多路途往返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