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3案已定讞 將直接發監
高院也指出,其中3項詐欺取財罪分別判刑4月、10月和1年4個月,已定讞;高檢署昨指出,收到判決書後,將把3項詐欺取財罪送請高院合併訂執行刑,先將黃琪發監執行。
二審變7年 黃琪面無表情
至於125項偽文罪可再上訴部分,高檢署說,高院判7年,刑度適當,不會上訴三審。黃琪昨被提訊聆判後,面無表情,被還押時說尊重判決結果,平常心看待,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多位法官認為,高院判刑比一審加重,黃琪應會上訴。
現年19歲、本名黃照岡的黃琪,被控去年3月假冒魏宏帆名義,持魏的舊式身分證影本,換貼黃的照片,向美國運通銀行申辦刷卡金額無上限的頂級「黑卡」,在微風廣場、新光三越等地消費、網購,或搭乘高鐵,共盜刷600多萬元。
據調查,黃琪短短3個月花掉200多萬,行徑幾如「狂刷」,令人咋舌;他還以自己虛設成立的「巴黎企業社」名義,冒名刷卡套現442萬元,涉詐欺罪。
審理期間,被收押的黃琪數度落淚請求法官讓他交保、判緩刑,但無法交代近400萬元盜刷贓款流向,被認定無認罪誠意。北院以120項偽造文書罪判他6年,黃琪和檢方都不服而上訴。
高院合議庭審理,黃琪仍否認犯行,但合議庭認為,黃琪以魏的名義申辦美國運通黑卡時,提出運通卡申請書等文件,和簽帳單等資料上,使用的都是魏的英文姓名「WILSON WEI」,認定就是偽造魏的簽名,涉偽文罪事證明確。
美國運通的委任律師湯偉群昨指出,尊重高院判決;美國運通對黃提出的民事損害賠償600多萬元案,仍在北院審理中。
至於黃琪被控假冒魏宏帆名義,邀宋姓貴婦購屋詐取佣金案,高院認定,詐欺罪證不成立,昨判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