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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台商:投保協議仲裁機制 根本沒用

自由時報/ 2012.08.01 00:00
認跟土匪政府談協議 只會吃虧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黃宣弼/台北報導〕第八次江陳會將簽署投資保障協議,官員昨在一場座談會上細數投保協議有擴大投資人保護範圍、納入人身自由、列入仲裁解決爭端機制、建立雙邊聯繫機制等四大特色,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則反嗆,目前的版本不但不可能滿分,還是零分。

高為邦認為,政府拿一般的國際協議當範本,但中國根本不是正常國家,而是土匪政府,政府拿國際範本去談,只會吃虧上當。

「新新聞」雜誌昨舉辦「為兩岸投保協議把最後一關」座談會,邀專家及官員討論。經濟部投資處長邱一徹說,這次協議最大特色是,把投資人之間的商務糾紛(P2P),能透過仲裁機制解決;過去只能接受中國大陸的仲裁機制,在投保協議簽署後,只要雙方同意,可在第三地仲裁。另會在協議裡新設聯繫機制,透過官方對官方的雙邊機制,對糾紛案件的進度,定期追蹤、管考。

陸委會經濟處長:勿過度期待

但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態度保守說,「外界不要過度期待」投保協議能解決所有問題,這只是第一步,而非結束。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指出,現在簽署是「最糟糕的時機」,因為在北京高層權力交替尚未完成前,中國根本不可能做任何退讓。如能緩簽,反能拉高台灣談判的籌碼。

立委:不能重蹈食安協議覆轍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提醒,馬政府別忘了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簽署至今快四年,中國還未就三聚氰胺毒奶粉賠過任何一塊錢,投保協議不能再重蹈覆轍。

台聯立委林世嘉也說,台商在中國受害案件層出不窮,應等中國先辦幾件,讓台灣民眾有信心,兩岸才有空間討論能否談投保協議;尤其在中國仍不斷對台灣打壓下,她認為江陳會乾脆連開都不用開了。

高為邦就台商受害情況分析說,依過去案例,只要中國想掠奪台商,是不問任何理由的;這次投保協議雖放入仲裁機制,但許多受害情況是,台商與被搶劫無異,要如何透過仲裁解決?若投保協議沒有懲處失職官員、賠償冤獄等條件,一點意義都沒有,反而是幫掠奪者開大門罷了。

賴中強也說,就是因中國拒絕讓台灣適用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所以投保協議才需處理人身自由、保障問題。但中國只願意談廿四小時通報,且還排除國安、恐怖活動等情況,這樣的協議內容更顯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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