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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潔:PO文被政治人物引用 無奈

中時電子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2012.08.01 00:00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文潔昨天說,他基於檢察改革,只是在內部論壇發文質疑檢察人事,對文章被政治人物引用,他感到無奈,沒有評論。

李文潔是司法官訓練班四十三期結業,擔任檢察官已八年,他在雲林地檢署任職七年多,去年才調到北檢擔任公訴檢察官;李對於司法改革,頗為積極熱情,日前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發起「檢察官六四運動」,到最高法院靜坐抗議,李不但將吳的聲明稿,貼在個人臉書上,也自掏腰包製作一千條紫絲帶,分送給到場聲援的檢察官。

李文潔上周五在檢察官論壇推文,指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蔣得龍,在雲檢任內十八年,僅辦一件貪汙案,另有應酬飲宴、勾搭女同事、派系糾葛等不當行為;不滿蔣入圍升二審檢察官名單,對檢審會識人不明感到遺憾。

李文潔說,吳巡龍是他在法訓所的導師,吳到最高法院靜坐給了他很大的啟發,李認為司法界、檢察界有許多地方需要改革,對於這次法務部的檢察官人事升遷調動很失望,才上網留言。

他認為,他只是將他在雲檢七年知道的事,寫在內部網站上,提供各界討論,他考量若隱匿相關人的名字,文章就與黑函無異,這絕非公共討論的正確作法。

事實上,李文潔PO文批評的對象,還不止蔣得龍,他自七月十九日就因林益世案,在論壇發表文章,評論法務部長曾勇夫赴國民黨中常會報告的作法不當,另PO文指特偵組辦林益世案「救了特偵組」、廉政署因林案受傷嚴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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