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5日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其中,第45條規定固網市場主導者應以成本計價,並提供管線基礎設施給其他電信業者共用。若無法有效促成市場競爭,第25條規定最後一哩功能業務分離。
中華電員工今天集結千名員工到NCC表示抗議,並提出質疑,認為NCC開放最後一哩給其他業者,是圖利財團,將導致中華電信年營收至少損失3到4成。
謝煥乾說,事實上中華電信過去獨佔了室內網路出租市場,而中華電信的基礎管線多數是在前電信總局時代,以國家整體力量建置而成,開放給所有電信業者使用也屬合理,讓其他業者省去建設成本,對國內產業及消費者都有正面影響。
電信法草案30日已送交行政院,預計年底前送立法院審查。中華電信工會希望明天到任的NCC新任委員能向行政院提出「退回重審」的要求。
謝煥乾表示,草案已經送出,也通過NCC委員會的決議,因為NCC採交錯任期制,所以新任委員不會干涉上屆委員的決議,基本上不會「退回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