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7/312.公司名稱:點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正本公司100年度年報第9~10、12~15、25頁資料內容。6.因應措施:本公司100年度年報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