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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P採購合約修改 能源局提協處版

中央廣播電台/韓啟賢 2012.07.31 00:00
經濟部今天(31日)召開「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第六次會議。經濟部國營會針對各界關注的台電和IPP(民營電廠)購電合約爭議指出,能源局已提出「協處版」,但仍要等IPP董事會同意後再行修約。

經濟部指出,外界關切台電與IPP購售電合約的調整修訂,台電在5、6月邀請台汽電公司轉投資的4家IPP就修約事宜展開4次協商。不過,對於台電提出「業者超過合理利潤部分,60%回饋給全民,其餘40%歸業者所有」的方案,業者認為是「讓利方案」,股東不易接受。

因此,台電陳報經濟部協處,能源局於6、7月間召開3次協處會議,並提出協處版,內容包括「增加容量因數」及「資本費隨利率浮動調整」,目前正等待IPP董事會同意後再行修約。經濟部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說:『(原音)大概是這兩個部份,那業者帶回去,看看董事會如果可以通過,就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此外,在台電購買氣電共生電力部分,經濟部已完成預告「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條文修正草案,目前正辦理公告發布簽陳作業;如修正完成,可降低台電購電成本。改善小組委員認為下一階段應進一步針對不同型態的汽電共生系統,訂定更為合理的規範。

另外在電業自由化議題部分,與會小組委員都支持應進行電業自由化,認為電業法在1947年制定,迄今環境已大幅改變,應該適度修法,採務實可行、穩定漸進方式進行電業自由化,並進行相關問題檢討。同時,在電業未自由化前,台電應做好準備,檢討相關法規鬆綁,以利面對未來競爭和提高營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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