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先求有 再求好?
但是,相對於馬英九的高度評價,我們並不如此肯定。主要是,目前通過的證所稅法,由於受到既得利益階級的百般阻擾,特別是透過影響股市,逼使統治集團妥協、退讓,早已面目全非,以至於學界普遍認為,這樣的法案完全達不到立法初衷,甚至根本收不到稅。就算財政部自己的評估,也認為只能夠收到60億元至110億元之間。這個數目與2011年稅收總額1兆7千6百多億元相比,連千分之1都不到。稅改的目的之一,是要減少政府的巨額債務,以免債留子孫。目前台灣公債高達5兆元以上,如果加上大量軍公教人員長年應付的退休金等等隱藏性債務,估計高達21兆元。這樣的稅改,需要10萬年以上才能達到目標。
稅改的另外一個重要目標,是公平課稅。但是,以2011年總共繳納3,430億元來看,以財政部最樂觀的估計,所徵收到的證所稅還不到以薪資為基礎的所得稅的30分之1。眾所周知,股市或房市投資的平均所得(計入虧損)遠高於薪資所得;但是,交稅總額卻不到30分之1。顯然,這樣的稅制距公平課稅目標相差十萬八千里,更談不上透過稅收縮小目前極為嚴重的貧富不均。
因此,稅改幾乎只有改革之名,卻沒有改革之實。這點連馬英九似乎也知道。因此他說:先求有再求好。
問題是,稅制改革可以先求有再求好嗎?須知,制度的改革本來就不容易發生,除了立法程序曠日費時,由於改革總會影響一些人的利益,勢必受到既得利益者極力反抗。何況,這個改革是要加稅。這將直接涉及資產階級的利益。也因為如此,台灣一直沒有證所稅,即使台灣的股市規模已經十分可觀,因資本利得而暴富的投資者比比皆是。
我們曾經指出,開徵一個重要的新稅目是很不容易的。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以美國聯邦政府兩百多年的歷史,重要的稅改也不過只有5次。台灣半個多世紀以來一直未能開徵證所稅,就是天時地利人和等三方面條件不曾同時滿足過。以我們觀察,今年實為進行稅改數十年來罕見的良機。馬英九的妥協,使台灣平白浪費一個極其難得的改革機會。
總而言之,先求有再求好的方法,很可能是望梅止渴。馬英九浪費這個難得的機會,不僅失去他所在意的歷史地位;而且由於沒有達到稅改的目標,債留子孫、賦稅不公、貧富兩極化等等重大弊病得不到改善,未來將證明他是歷史罪人。